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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以房养老”无可非议

黄有光

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经济系Winsemius讲座教授

913日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》,提出“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”,并计划在明年上半年试行推广。这引发媒体和舆论的热议甚至质疑。本文论述“以房养老”无可非议,应该允许。

住房反向抵押是指房屋产权拥有者,把房子抵押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,后者定期(如每月)给抵押者一笔钱,抵押者继续获得居住权,一直到去世;去世后,其房产出售,用来偿还贷款本息。这是反向抵押的大要,一些细节可以有不同的安排。

其实传统的抵押与反向抵押,都同样是抵押者以资产为抵押,向金融机构借钱。不同的地方是,传统的抵押通常是一次性借一大笔钱,用来购买房子,以后分期慢慢还;反向抵押是分期慢慢借,以后一次性以卖房子的方式还。说是反向抵押,可能有些误导性。抵押、借钱与还钱的方向(贷款者与金融机构之间),在传统与反向抵押,都是一样的,只是负债的程度随时间而变化的方向相反。传统的抵押,负债的程度随时间而变小;反向抵押,负债的程度随时间而变大。传统的抵押,在通常一次性借一大笔钱后,你每期归还贷款;反向抵押,你每期获得贷款。因此,在多数的时间,金钱交换的方向是相反的。还有,一个是买房子,一个是卖房子,这方向也是相反的。是在这两个意义上的反向;不是抵押的反向。

如果有人愿意以反向抵押借钱,也有金融机构愿意贷,一般上这应该是互惠互利的交易,只要符合一般的条规,没有欺诈等问题,应该允许。有评论者认为,允许‘以房养老’,人们会担心政府不承担养老保障责任。笔者认为这是不同的问题,而且肯定有很多没有房子,不能够用反向抵押来养老的老年人,政府不能完全不承担养老保障责任。

住房反向抵押主要是让人们以更加方便的方式,在有生之年,把住房的资产消费掉,或一部分消费掉,而不是全部留给子孙。多数的情形,这让拥有住房的老年人能够以住房的资产来养老,而不必靠子孙或其他方法。如果没有反向抵押,拥有住房的老年人,也可以选择把住房卖掉,但这有卖房、租房、管理卖房收益等麻烦,又增加各种风险。因此,反向抵押,替他们提供一个更加方便的选择。

金融机构,在综合评估抵押者的年龄、生命期望值、房产的当前价值以及预计抵押者去世时房产的价值等因素后,可以给抵押者一个固定的每期贷款数目,或按物价而每年调整的数目,甚至可以在一定的上限下,让抵押者灵活支取贷款。应该也能够安排让抵押者选择完全抵押,获得每期最高的数目,而去世时,房子完全归金融机构所有;也可以选择部分抵押,让子孙还可以继承一部分资产。

住房反向抵押的可行性,很可能会略微提高一些老年人的消费,也可能略微提高原本须要负担父母的生活费的中青年人的消费。然而,尤其是在当前的中国,这完全不是问题。不是有人提议以鼓励消费来支持经济发展吗?笔者不赞成鼓励消费,也不认为这是支持经济发展的正确方法。不过,让人们有反向抵押的选择,如果他们选择多消费,笔者大致不反对(除了涉及炫耀性的消费,或严重危害环保式的消费)。其次,在中国,很多情形,是父母亲遗留太多资产给子孙,往往反而害了子孙。因此,减少把住房遗留给子孙,未尝不是更好。笔者的父母亲支持笔者读完本科毕业,之后笔者依靠奖学金读博士,没有再获得任何资助与遗产。然而,笔者完全没有怪父母没有遗留任何资产给我。年轻人长大后,应该依靠自己。

有评论者认为“以房养老”很难流行,因为需要老年人拥有一套以上的房产且不准备留给子孙”。其实,如上所述,不必拥有一套以上的房产,只有一套自己居住的房子,也可以进行反向抵押贷款。相反的,对于那些拥有一套以上的房产的人,反向抵押贷款对他们比较没有很大的必要,因为卖出不是自己居住的房子,比较没有很多问题。

“以房养老”虽然无可非议,应该允许,甚至可以适当鼓励或提倡,但它并不是像环保等直接有重大外部利益的东西,除非有其他的原因,应该没有像一些评论者所建议的,给以特别免税的须要。

据《中国新闻周刊》记者郇丽报道,2006年年初,南京一家养老公寓推出了反向抵押业务,“在南京市拥有产权房屋的60岁以上老人,可以将自有房产抵押给银行,而后便可免费入住养老公寓,直至身故。老人身故后,抵押给银行的房产将归至该养老公寓名下。”这种安排,可能会有危险。老人身故后,房产应该归银行所有,不应该直接归养老公寓。养老公寓的所有者与经营者,如果能够从老人的提早去世而直接获利,比较难避免道德风险,使他们减少对老人的保健与安全的照顾,尤其是在那些表面上看不出的方面。笔者是比较轻信他人的人,但也不敢入住这样安排的养老公寓。如果老人身故后,房产归银行所有,不直接归养老公寓,则道德风险比较小。银行虽然能够从老人的提早去世而获利,但银行不直接负责照顾老人,隔了一层,比较有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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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有光

黄有光

124篇文章 6年前更新

黄有光:父母原籍广东惠来县。1942年出生于马来西亚,毕业于槟城韩江中学(1961)、新加坡南洋大学(1966)、悉尼大学(经济学博士, 1971)。曾在澳大利亚Monash大学任教授(1974-2012)与荣休教授(2013开始)。现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经济系Winsemius讲座教授。于1980年被选为澳大利亚社会科学院院士。于2007年获得澳大利亚经济学会最高荣誉 - 杰出学者。在经济学、哲学、生物学、心理学、社会学、数学、宇宙学等学术期刊(包括AER, Economica, EJ, JET, JPE, RES, SCW)发表两百余篇审稿论文。兴趣与贡献包括: 中国经济问题,福祉经济学与公共政策,提创福祉生物学与综合微观、宏观与全局均衡的综观分析,与杨小凯合作发展以现代数理方法分析古典的分工、专业化与经济组织的新兴古典经济学。近著:《宇宙是怎样来的?》,2011;《从诺奖得主到凡夫俗子的经济学谬误》,2011;《快乐之道: 个人与社会如何增加快乐?》,复旦大学出版社,将于2013中出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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